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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太原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05-24 13:36
来源:太原新东方
作者: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园:
为规范我市公办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现对2019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工作原则
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要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继续坚持“三统一、三公开”(即统一时间、统一流程、统一方式,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报名程序、公开录取名单),营造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要通过媒体、教育官网及公众微信 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招生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 政策,不断提高家长知晓率。
二、招生时间及流程
招生时间统一为:6月3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招生工作统一流程:各幼儿园公布招生简章—家长在太原教育网上报名(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幼儿园审核资料——幼儿园组织电脑派位——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办理入园手续
三、招生条件及范围
1.招收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心健康的适龄幼儿。
2.位于住宅小区内的小区配建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幼儿,如有空余名额再招收附近适龄幼儿。
3.非小区内配建的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 招生。
4.具体招生范围、条件,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 制定并公布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
1.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尽可能地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 增加公办学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家长入公办幼儿园的需求。 要严肃、公正、规范组织好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作为责任主体 负责所属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指导审核公办幼儿园招生 简章、招生流程,监督幼儿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程序规范 招生。对外公布的招生资料,必须经分管局领导严格审核并 签字后对外公布。
市教育局作为市直属幼儿园责任主体要对 各幼儿园的招生简章进行审核。市直属各幼儿园具体负责本 园的招生。市县两级直属幼儿园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外公布本园招生简章、招生流程、计划、录取办法和录取结果。邀 请市、县(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派驻各级教育局纪检监察 组按照隶属关系全程监督幼儿园招生工作。
3.严格落实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小班25人班容量进行招生,不得超班额招生。各幼儿园要在太原市教育网、 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小区显著位置公布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应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报名网站、 招生具体流程、家长报名应提供的资料等内容,公布时间为10 天。网上报名工作统一在太原教育网上完成。各园要合理安排家长来园提交审核资料的时间,做到科学有序分批审核。
4.确保公平公正。各幼儿园电脑派位录取工作必须由公证处公正,派位现场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 员、纪检监督人员、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共同参加,派位结 果要在现场和太原教育信息网上同时公布。各幼儿园在招生 期间应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责任心 强、业务熟悉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家长提供耐心热情的咨询 服务。
5.加强舆情监控。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幼儿园在 招生期间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跟踪,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 决,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 序完成。
6.严肃执纪问责。各幼儿园园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 人,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阳光招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做到公平、公正,严禁徇私舞弊,如发现在招 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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