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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策】太原市2019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计划,内含对比数据!

2019-06-20 09:48

来源:太原新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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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5〕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和《关于2019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201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9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招生学校

太原市成成中学校(铁匠巷校区)、太原市成成中学校(晋源新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龙城新校区)、太原市进山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二中学校、太原市第十五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育英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校、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实验中学校、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校、山西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太原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太原市小店区第一中学校、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一中学校、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等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学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因地制宜将民办优质普通高中纳入指标到校分配范围。

二、招生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全市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小语种、航天实验班计划等)60%的比例确定各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

三、招生范围

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招收定向生的范围为全市公办、民办普通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具体招生范围为:

(一)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定向生招生范围为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其余16所学校定向生招生范围为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

(二)按照全市精准扶贫要求,2019年太原市成成中学校(铁匠巷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校、山西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等五所省示范高中学校继续将部分定向生指标分配到阳曲县、娄烦县普通初中学校。

四、指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定向生指标分配以全市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和各普通初中学校2019年初三年级学籍人数为基本依据,经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以有利于合理引导“小升初”择校、有利于转变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二)分配办法

各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分别分配到全市普通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为:

1.省、市属公办省示范高中学校、太原市小店区第一中学校、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一中学校等16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布。

2.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等三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古交市和清徐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3.继续加大对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学校的倾斜力度和比例。太原市成成中学校(铁匠巷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校、山西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等五所学校每校10名,共确定50名定向生指标,分配给阳曲县、娄烦县各25名,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阳曲县和娄烦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4.三县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公布本县(市)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严禁擅自提高定向生报考门槛,并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五、报名条件

(一)符合2019年太原市中考报名条件且已报名参加中考。

(二)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基础性发展目标5个方面评定结果均达到合格以上。

(四)在我市六城区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六城区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五)在我市三县一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上述第(一)、(二)、(三)条规定条件,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与我市三县一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同等待遇。

六、工作流程

(一)宣传解读

1.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分别召开初中毕业班教师、家长和学生会议,解读政策、介绍情况、提出要求。

2.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应按照要求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招生政策、指标分配情况、报名工作流程,并设立咨询接待室,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和学生咨询。

(二)资格审查

1.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各初中学校负责,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初中学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组成的“定向生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本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生资格的审核。定向生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的记载、统计、汇总、备案等工作,接受监督检查。

2.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要将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入学时间、是否具有正式学籍、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等。

3.凡有定向生招生分配指标的初中学校,要成立“定向生仲裁议事机构”,对本学校定向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及时予以解决和答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上报名单

各初中学校公示期结束后,要将公示结果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确定名单以正式文件分别上报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同时,各学校需在“中考考生信息与服务平台”录入具备定向生资格考生名单,录入信息必须与上报名单完全一致。

(四)填报志愿

经审核具备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按照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给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指标填报定向生志愿。具体填报志愿的要求严格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字〔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学生填报定向生志愿。严禁不具备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学生填报定向生志愿,严禁将定向生指标指定给具体学生,严禁限制具备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学生填报定向生志愿。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1)报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中考。2019年定向生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试成绩如达到所报定向生志愿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

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如在本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二次定向)未完成定向生指标,可将定向生录取率按90%为限继续下移分数线,其余10%定向生指标转为统招生计划。

(2)定向生录取办法为:一是依据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所报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首次择优录取;二是当分配到六城区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六城区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当分配到三县一市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首次录取未完成时,在本县(市)已报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录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报定向生志愿和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择优录取。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将转为统招生计划。

    (3)定向生录取工作流程和具体办法严格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并教办字〔2019〕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初中学校要加大定向生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校内宣传和召开班主任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提供咨询,使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掌握定向生工作政策。

(二)阳光操作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定向生政策及指标数量、分配办法、分配情况、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初中学校应及时将定向生分配指标、定向生报考资格和报考办法、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具备定向生报考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等信息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三)强化监督

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定向生招生工作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在定向生招生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于在定向生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定向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组织实施。



太原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7日



定向生名额对比

    由于考生人数上涨,整体定向生名额上涨

2019定向名额份分配表

(可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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