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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录取】太原市2019年中考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2019-06-20 17:21

来源:太原新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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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考招生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招考中心负责;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幼师和特师)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和职业中专学校的录取备案工作由省招考中心负责。

(一)录取原则

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网上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任何部门、单位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招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

2.定向生录取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4.两所外国语学校小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填报本校小语种志愿,可在本校统招生分数线降低50分内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已达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外国语凤凰双语中学校,太原市第十八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小语种考生对应择优录取到太原市同心外国语中学校

5.太原市进山中学校航天实验班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统招生分数线

6.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7.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8.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9.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二)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录取时间

(1)普通高中网上录取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

(2)普通高中网上第一次补录时间:7月23日至7月24日;

                 第二次补录时间:7月30日至7月31日;

                 第三次补录时间:8月13日至8月14日。

以上每次录取结束后,市招考中心打印录取审批表。

2.高职、普通中专录取时间

(1)高职、中专第一次录取时间:7月23日至7月26日;

(2)高职、中专第二次录取时间:8月13日至8月16日;

(3)高职、中专第三次录取时间:9月13日至9月16日;

10月30前,省招考中心打印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校(班)录取审批表及考生电子档案。

3.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录取时间

(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网上投档时间:7月16日至7月17日,

(2)职业高中、职业中专自主招生时间:8月1日至8月30日;

8月31日前,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将招生名单上报市招考中心,通过计算机录入中考招生管理系统办理录取并打印职业高中录取审批表(职业中专录取审批表由省招考中心打印)。

(三)录取办法

1.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1)录取顺序

①第一阶段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②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小语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2)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3)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意见》(并教体〔2019〕7号)文件执行。

(4)定向生录取办法,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19〕1号)文件执行。

(5)加强普通高中录取管理,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招生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招生部门提供的录取数据进行高中一年级学生学籍注册,未通过市招考中心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学籍注册。

2.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1)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生部门监督”的网上录取办法。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2)各职业中专学校(班)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备案,录取审核表加盖“山西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职业中专录取审核专业章”,被职业中专学校(班)(含五年制三二分段前三年职业中专班)录取的学生,按原有规定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不发就业报到证。

(3)职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完成。各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招生学校登录“太原市教育局”网站,网上填报注册入学学生信息并报市招考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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