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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太原市2019年小学入学划片范围重磅公布

2019-07-02 09:27

来源:太原新东方

作者:

小店区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小学学区的通知


小店教基字〔2019〕7号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直属小学,各省市属小学: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文件精神,遵循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原则,划定全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当年各小学招生计划和学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
直属小学


1.大营盘小学

东起并州路,南至并州南路西一巷—体育路―王村南街―长治路―寇庄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并州南路西一巷路南的铜厂宿舍居民子女)。王村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除外。


2.沙河街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狄村南街,西至并州路,北到南内环街(包括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美印厂居民子女除外。


3.建南小学

东南与迎泽区交界,西至建设路,北到南十方街。


4.长治路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亲贤北街-平阳路-平阳西二巷,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寇庄北街-长治路-王村南街(包括王村社区居民子女、包括寇庄北街-王村南街之间长治路路东的居民子女)。


5.水工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平阳路,北到亲贤北街(卫华住宅小区除外)。


6.太航学校

太航仪表厂区域(包括所开发的住宅楼或小区)


7.卫华小学

卫华住宅小区


8.长风小学

长风小区


9.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

东起长治路,南至学府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包括亲贤社区、杨家堡社区居民子女)。


10.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南校区)

华宇绿洲小区

小店区第三实验小学南站校区(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南站校区)

万科城小区


11.八一小学

东起建设南路,南至坞城北街(包括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军民路—八一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并南西一巷-并州路-狄村南街(包括美印厂居民子女、坞城社区居民子女)。(太航仪表厂区域除外、并州南路西一巷以南铜厂宿舍居民子女除外、狄村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除外。)


八一小学平阳校区

东起平阳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平阳西二巷。长风小区除外。

东起体育路,南至八一街,西至长治路,北到长风街。亲贤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八一小学晋阳校区

世纪明珠小区


八一小学龙城校区

龙城2011小区


12.九一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学府街,西到长治路,北到八一街-军民路-坞城北街。(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除外、坞城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坞城北街路南的居民子女除外。)


九一小学体育路校区

恒大华府小区、恒大翡翠华庭小区、恒大江湾小区


九一小学建设路校区

中正锦城小区


13.五十一中

东起太榆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坞城路,北到学府街(包括坞城路东铁三局区域)。


14.中辐院学校

东起体育路,南至南中环,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学府街(华宇绿洲小区除外、大马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15.师范街小学

东起坞城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学府街(坞城社区居民子女除外、北张社区居民子女除外)。


1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荣军北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南中环街。                                                          

17.北营小学

东起北营北路—北营南路,东南至郑村西沟,西至太榆路,北到晋阳东街(包括北营社区居民子女)。

丰景佳园小区


1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南至北营街道农村地区,西至北营南路—北营北路—晋阳东街—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交界(包括许东社区、龙堡社区居民子女)。丰景佳园小区、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东润国际小区除外。


19.煤机学校

东起东山过境高速路,南至太榆路,西至郑村西沟,北到黄陵街道农村地区(包括黄陵街道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居民子女)。


20.实验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昌盛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包括在畜牧研究所居住的单位职工子女、红寺社区居民子女,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恒大绿洲小区除外、军益苑除外、经济区地界除外。

实验小学许坦校区

东润国际小区


21.育才小学

东与经济区交界,南至正阳街,西与晋源区交界,北到昌盛街(包括巩家堡社区、宋环社区及该范围内的小店社区居民子女)。李家庄社区除外、经济区地界除外。


22.恒大小学(东校区)

恒大绿洲东区

恒大小学(西校区)

恒大绿洲西区、恒大未来城小区


23.正阳街小学

阳光揽胜小区


24.山大附小

山西大学(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包括许西社区居民子女)。


25.太原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太原师范学院(本单位职工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26.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小学部

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包括西吴社区居民子女)。世纪明珠小区居民除外。

太原市第三实验中学民航校区

山西省民航机场集团(职工子女)


27.小店区第二实验小学(太原市第三实验小学龙城校区)

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


2
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贾家寨小学学区:贾家寨社区、杜家寨社区

加节小学学区:加节社区(汾东北路西一巷—电子街以北区域,含军益苑),首开国风琅樾和首开国风上观两个小区除外。

李家庄小学学区:李家庄社区

大村小学学区:大村社区

警民小学学区:西桥社区、东桥社区、温家堡社区(阳光揽胜小区除外)

孙家寨小学学区:孙家寨村

范家堡社区居民子女由小店中心校统筹安排。


2.刘家堡乡中心校

王吴小学学区:王吴村

南马小学学区:南马村

洛阳小学学区:洛阳村

西里解小学学区:西里解村

东里解小学学区:东里解村

石沟小学学区:石沟村

刘家堡小学学区:刘家堡村、河滩村、东柳林村

西柳林小学学区:西柳林村

监军庄小学学区:监军庄村

西草寨小学学区:西草寨村、东草寨村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小学学区:北格村、西北格村

南格小学学区:南格村

张花小学学区:张花村

张花营小学学区:张花营村

三贤小学学区:三贤村

同过小学学区:同过村

梁家庄小学学区:梁家庄村

流涧小学学区:流涧村

东蒲小学学区:东蒲村

西蒲小学学区:西蒲村、南蒲村

代家堡小学学区:大代村、小代村

小北格小学学区:小北格村

侯家寨小学学区:侯家寨村

辛村小学学区:辛村

郜村小学学区:郜村


4.西温庄乡中心校

武宿小学学区:武宿社区、龙城街道新营社区

北王名小学学区:北王名村、南王名村、东温庄社区、寺庄村

西温庄小学学区:西温庄社区、高中社区、后所营社区、田庄社区

薛店小学学区:薛店社区、西攒社区、横河社区

西贾小学学区:西贾社区


5.黄陵街道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社区、新庄社区、北畔社区、小吴社区、马练营社区(龙城2011小区除外)以及龙城大街以南上述社区原集体土地地界范围。

东峰小学学区:东峰社区、五龙沟村、北营街道岗头社区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太榆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荣军北街


6.北营街道中心校

南坪头小学学区:西家洼村、南坪头社区(包括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

黑驼小学学区:黑驼社区、老峰社区

许西社区居民子女入学渠道为山大附小


7.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中环街(恒大华府居民子女除外)


8.坞城街道中心校

北张小学学区:北张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路,北到南中环街

村改居社区居民子女特指原为小店区农村户籍,经过撤村改居的原住村民的子女。


关于进一步明确进城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学区的通知


小店教基字〔2019〕8号


各街道(乡镇)中心校、直属小学,各省市属小学:


为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住址划分学区(现住址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实现学区划分全覆盖、无遗漏、不重复,确保每一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义务教育学位。


1
直属小学


1.建南小学

东与迎泽区交界—建设南路,南至长风街,西至并州南路—亲贤北街—体育路,北到二营盘街—狄村街


2.三十二中小学部

东起建设南路,南到狄村街—二营盘街—王村南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南内环街


3.卫华小学

东起体育路,南至学府街,西至平阳路-长风街-寇庄西路,北到王村南街


4.水工学校

东起寇庄西路,南至长风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南内环街—平阳路—王村南街


5.太航学校

东起并州南路,南至长风街,西至体育路,北到亲贤北街


6.晋阳街小学

东起太榆路,南至荣军北街,西至坞城南路,北到长风街                                                   

7.北营小学

东起北营北路—北营南路,西南至郑村西沟—太榆路,北到晋阳东街


8.育杰小学

东与南坪头社区—道把社区交界,西南至太榆路—晋阳东街—北营北路—北营南路—郑村西沟—太榆路,北到龙堡街—迎泽区(包括黄陵郑村社区、窑子上社区,北营街道西峰社区、道把社区;紫藤苑小区、怡海花园小区除外)


2
街道(乡镇)中心校


1.小店街道中心校

小店街道区域(包括龙城街道加节、红寺、范家堡)


2.刘家堡乡中心校

刘家堡乡区域


3.北格镇中心校

北格镇区域


4.西温庄中心校

西温庄乡区域


5.黄陵中心校

黄陵小学学区:黄陵街道区域(大吴、西吴除外)

大吴小学学区:大吴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体育路、北到晋阳街


6.北营街道中心校

北营街道区域


7.平阳路街道中心校

大马小学学区:大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南中环街,西至滨河东路,北到长风街

小马小学学区:小马社区;东起平阳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至南中环街

殷家堡小学学区:殷家堡社区;东起体育路,南至龙城大街,西至平阳路,北到学府街


8.坞城街道中心校

北张小学学区:北张社区;东起坞城南路,南至晋阳街,西至体育路,北到长风街


各直属小学原则上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定学校学区范围招生,街道乡镇所属小学视具体情况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的报名情况,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小店区

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尖草坪区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现将我区2019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村办小学招收本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芮城小学校:

芮城村及警瑞苑小区、山投城尚城小区和优山美郡小区


营村小学校:

营村及优山美郡小区


北固碾小学校:

北固碾村及南固碾村


二、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如下


1
汇丰片


兴华街第二小学校:

兴华东社区、兴华西社区、华硕苑社区、丽日小区、绿荫小区(1-5号楼)、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南)、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南)、槐园社区(公交宿舍除外)


双语实验小学校:

汇丰苑社区、友喜社区、新兴社区、滨丰苑社区、清泉小区、和风小区、公交宿舍小区、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北)、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北)


选煤街小学校:选煤社区


一流小学校:

欣园社区、丰颂苑小区、丰庆苑小区、交通局宿舍、小东流社区及小东流村


大东流小学校:集祥社区及大东流村


西流小学校:西流社区(含逸龙小区)及西流村


2
迎新街片


迎新街小学校:

青楼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南)、102小区、103小区、青山苑、粮库宿舍、凤凰小区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


迎新街第三小学校:

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滨河苑小区除外)、红叶小区、怡和园小区


第二实验小学校:

兴安苑社区、新华社区(迎新街以北——迎新街北三巷以南)、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北)、迎新苑、区二中教工宿舍


3
尖草坪片


坪西小学校:花园社区、新兴商贸社区、龙城小区


解放北路小学校:

钢东社区、大型社区、建工街第二社区、恒山社区、虹桥社区、利民社区


恒山路小学校:

七府坟南街第一社区、七府坟南街第二社区、七府坟西街社区、建工街第一社区、恒山苑社区、光社村、简易社区


恒大名都小学校:

恒大名都小区、新源里小区、泛华森林半岛小区、北十方院


4
大同路片


大同路小学校:

大同路北社区、赵庄社区、滨河城小区、新村


翠馨苑小学校:

翠馨苑社区、辰憬社区、兴龙苑赵庄社区、滨河果岭小区、三千渡小区


赵庄小学校:

滨河苑小区、龙康新苑小区、好旺角小区及青年城小区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小学部:

大同路南社区、滨河路南社区、森南社区(北十方院除外)、古城社区、龙湾写意小区


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恒大御景湾小区


5
南寨片


科技实验小学校:

兴安南寨社区、天朗美域小区、新华凯旋小区、景尚融田小区、荣兴天顺小区和南寨村、圪垛村


光明小学校:二电社区


东方小学校:东方社区


阳光小学校:江阳社区及西留庄村


6
其它


实验小学校:

柴村、马头水、柏崖头、寺头移民村及柴村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七平街小学校:

北固碾村北铁路以北,下温村以东、阳兴大道以南、新华化工厂以西


傅山学校小学部:

横渠村、下薛村、南翟村、新翟村及轨枕社区


中北大学附属小学校:华工社区


尖草坪区
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万柏林区

 

 

 

 

 

 

 


万柏林区
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杏花岭区
 
杏花岭区
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附件3:2019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2019年5月24日:各小学上报招生计划。

二、2019年6月28日前:区教育局制订《杏花岭区教育局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2019年6月28日:召开杏花岭区一年级招生工作会议。

四、2019年6月29日—6月30日:市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招生方案并挂网。

五、2019年6月30日:各幼儿园在门口张贴《小学报名入学流程图》;各小学通过公众号或网站发布,同时在社区和学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小学报名流程图》、《小学报名操作指南》。

六、2019年7月1日8:00—7日22:00: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七、2019年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全区统一时间发布录取结果及现场审核通知信息。

八、2019年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九、2019年7月16日—17日:区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十、2019年7月18日—26日:区教育局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十一、2019年7月26日前:区教育局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

十二、2019年7月27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十三、2019年8月26日上午: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十四、2019年9月1日前:各小学完成新生报到及培训。

2019年杏花岭区小学入学学区划分汇总表


2019年6月

序号

学名称

学校地址

学区范围

备注

1

新道街小学国师二校区

太原市杏花岭区国师街22号

国师街、新民东街、西华门、典膳所、仓门西街、仓门东街、上肖墙10号、9号


2

北中环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街北一条

机车社区、背圪洞社区、矿机社区


3

国师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民四条

新民二条、新民三条、新民四条、新民北街、新民中街、同成路、五一路224——244号的双号、发展大院宿舍、省军区驻地沿线、北肖墙2号、北肖墙4号、坝陵南街6号、8号、10号


4

小东门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323号

东起建设路,西至五一路;南起小东门,北至北大街;另加小东门街34号院、北大街东社区1.2.3.4号院、奥龙湾小区


5

享堂西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西二巷(耐火小区)

杏花岭区耐火宿舍、花园后南街、解放北路(原华联对面耐火宿舍)


6

坝陵桥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坝陵北街31号

坝陵南街、坝陵北街、坝陵路、北大街中段、北肖墙、五一路、小北门、永定路、永兴路、东头道巷、东二道巷、东三道巷、坝陵街、裕德东、西里、粮食局宿舍、九中宿舍


7

职工新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职工新街南二巷

东至高速口,南至北沙河北岸,西至北沙河东岸,北至肿瘤医院、星美幼儿园、道场沟村、剪子湾社区


8

杏花岭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27号

东肖墙、东来巷、前后双龙巷、南华门东1~4条、府东街五一路以东(2、4、6、8、10、12、14号除外)、杏花岭1~10号、府东街30号、府东街28号(电力宿舍)


9

杨家峪街道长江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江村1号

长江村、山庄头村


10

三桥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三桥街20号

解放路以西,新建路以东,府西街以北,西缉虎营街以南


11

新建路小学羊市街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奶生堂19号

东界:解放路(羊市街与府西街段)南界:羊市街(解放路与新建路段)西界:新建路(羊市街与府西街段)北界:府西街(解放路与新建路段)
其中包括的主要街巷有:半坡西街、半坡东街、半坡北巷、半坡南巷、天平南巷、天平东巷、天平西巷、奶生堂等。


12

锦绣苑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北二巷8号

三十五小区、锦绣苑小区、七府坟旧村、柏杨树村、二十六小区


13

后小河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后小河13号

东后小河巷——8号院、9号院、15号院、五福庵省政府宿舍院、府东街101号的省政府西院、坊山府省政府宿舍院、解放路东段(新门牌号90——134号)、东缉虎营8号院、10号院、18号院、东缉虎营1号院、省政协3号院、王家巷、多马巷、永和家园、金盛园、珠琳公寓、东缉虎营9号


14

东华门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华门5号

东华门街、新建巷、精营东边街、教场巷、东城巷、建设路以北(南从原十四中至北到邮局宿舍之间)、大东关(建设路以北铁路桥西)、白龙庙(铁路桥西)、林溪大厦


15

享堂南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享堂南街2号东

享堂新村社区;机床厂东社区;卧虎前、后山路社区、太阳城;享堂北路以南(除矿机宿舍以外)、享堂路以东、涧河路以西、胜利街以北范围内社区、美域中央


16

化工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敦化化工路15号

太铁一社区、太铁二社区、七一社区、小枣沟村、省百宿舍、油库宿舍、太铁路景苑、东机宿舍、龙湾情怀、尚东明珠


17

滨河东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209号

太钢胜利桥宿舍,梅花苑,拐角村,柳溪花园七栋980户、西冶金1--6号楼、13--26号楼


18

新建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旱西关南二条10号

桃园北路以东、新建路以西、旱西关街以南、府西街(桃园一巷)以北的区域范围;旱西关北一条以东、新建路以西、柳溪街以南、旱西关街以北的区域范围;柳溪街老区中新建路西冶金宿舍7——12号楼、27——55号楼。


19

区实验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晋安东街7号

富力城、文栖谷、富力桃园


20

柏杨树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柏杨树北一街2号

柏杨树街北二巷5号(自建二宿舍)、柏杨树街19号(同煦苑小区)、涧河城柏街10号(博文苑)、钢中路3号(苹果苑)、尖草坪街53号(晋安北院)、钢中路9号(盒子楼)。


21

杨家峪街道杨家峪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街道杨家峪村

杨家峪村、大窑头、小窑头、河里头、东沟。


22

涧河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东山马路9号

中涧河社区(中涧河中街、南街、北街、东街)、春怡园东区、春怡园南区、城建宿舍、柏华苑小区、惠泽园小区、柏翠苑小区。


23

新道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新道街12号

府东街89号(西肖墙2号的万家寨宿舍)、府东街85号、府东街93号、97号、99号、新道街13号、14号、15号、32号、35号、大小二府巷34号、西肖墙12号、上肖墙9、10、12号、柳巷1号楼、帽儿巷、鼓楼街、北司街、新道街北巷、府东街92号、哒哒巷


24

七府园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七府园路10-1号

钢城118小区、东钢小区、新店、鸿升花园、七府园小区、区十一中宿舍楼、茂源小学。


25

杏东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马道坡169号

北:东沟村。南:淖马村。东:响水湾。西:剪子湾


26

新建路二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98号

1.旱西关街以南——桃园一巷以北——滨河东路以东——桃园北路以西
2.桃园三巷以北——桃园一巷以南——滨河东路以东——新建路以西


27

建设北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72号

五龙口以北,北河湾以南所在区域内的建设北路两侧的铁路宿舍


28

胜利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后街1号

胜利街以南,建设路以西,新建路以东,新建路到营西街是北沙河以北,营西街到建设路是北大街以北(不包括北大街东社区1.2.3.4号)、胜利街37号至胜利街215号。


29

杨家峪街道淖马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五龙口东街淖马村

太原市东客站以东淖马村


30

小返乡小返中心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小返乡小返村

小返村、水沟村、窑头村、东坪村、麦坪村、前李家山村、后李家山村、野鸡庄、榆林坪、庄子上村、南坪梁村


31

小返乡后沟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小返乡后沟村

后沟村、麦坪新村


32

虹桥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尖草坪街24号

21宿舍24宿舍、太贸、 电厂、 80间、 四公司、 中涧河西街(涧河东街)、西涧河东街、晋安宿舍南院、建材小区、春怡园西区、春怡园北区


33

后小河小学西缉校区

太原市杏花岭区西缉虎营街11号

1、西缉虎营街路北,主要有国防工办小区、解困办小区、环卫队小区; 2、坡子街,主要有康居苑小区,湖景壹号小区,坡子街12号院小区;3、北仓巷,其中包括仓园河、新仓巷、平安里、北仓巷12、14、15号院; 4、解放路双号居民136号——158号,单号居民99号——139号,主要有第一家小区;5、旱西门街北侧主要有多地尔花园和中保小区;6.东仓巷10号小区、东仓巷11号市工会宿舍


34

胜利西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程东巷9号

解放路以西,胜利西街至解放北路往北,北中环以南,大同路往东(除新建路富力华庭分校学区以外)


35

外国语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金刚里中巷1号

第一片区范围是:北大街以南,旱西关以北,金刚堰路以西,滨河东路以东
具体为:金刚里东、西、南区、金刚堰小区(十三冶新区);第二片区范围是:柳溪街以南,旱西关以北,金刚堰路以东,旱西关北一条及以西,具体为:金刚堰路、旱西关北一条、北二条、大同路一号


36

大东关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172号

杏花岭区范围内的:大东关街、大东关南北巷、敦化南路、马道坡街以南、五龙口街以北、红沟路、白龙庙、小沟坡、新源里、耙儿沟。


37

杨家峪街道伞儿树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伞儿树村

杨家峪伞儿树村、东客站以西杏花岭区域


38

中涧河乡东涧河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东涧河村

东涧河村


39

中涧河乡牛驼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村牛驼村

牛驼村、瓦窑头村、下岭村、西岭村、王家山村、瓜地沟村、东山社区


40

中涧河乡长沟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长沟村

中涧河乡长沟村、耿家庄村及周边


41

中涧河乡谷旦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谷旦村

谷旦村、枣沟村、耿家庄村、杏花苑小区(不包括长沟村户籍学生)


42

中涧河乡丈子头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中涧河乡丈子头村

中涧河乡丈子头村周边


43

中涧河乡南窊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南窊村

南窊本村适龄儿童及南窊村周边外来务工子女


44

胜利桥东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桥东路5号

杏花岭区西起滨河东路、杏花岭区区域界线,东至北沙河南沿岸、新建北路、大同路;南起北大街,北至北中环街


45

解放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解放路东三道巷8号

解放路336号--402号、城坊东街、北大西街、北沙河南岸、东头道巷、东二道巷、东三道巷、仁和里、中和里、道生里、永济路、永宁路、永安路、小仓巷、西头道巷、煤场巷、西二道巷、西三道巷、平民路、进德巷、前营房街


46

迎春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春街18号

东至东中环路,南至马道坡街,西至迎春北二巷,北至敦化南路油库


47

五一路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府东街62号

1.五一路(西侧单号)101-231号、(东侧双号)102-236号,南华门1-33号,精营东二道街,精营西二道街,精营西边街,精营中横街,精营南横街,2.杏花岭区范围内的:南肖墙(单号)、府东街62、63、68、70、76、86、88号、天地坛正街、天地坛一巷、天地坛二巷、天地坛四巷2号工商银行宿舍、天地坛五巷、依人巷


48

北大街小学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北大街中段172号

北沙河南岸以南,城坊街以北,新建路以东,解放路以西,包括万达住户以内的区域


49

五一路小学富力城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城G区

云栖谷、龙栖谷、辰栖谷、盈栖谷、启栖谷


50

新建路小学富力华庭分校

太原市杏花岭区富力华庭小区内

富力华庭B区、D区南墙以北,新建路富力华庭分校校园、富力华庭C区、D区西墙以东,北中环街以南,解放路以西


晋源区


学区划分是针对辖区范围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进行入学安排。我区本着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学区划分原则,根据2019年晋源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分布情况和各小学招生规模轨制以及新建小区学校配建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划分如下:


1
直属小学学区划分


1.区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

居住在北起乾阳街(含龙源小区),南至迎宾路,西起万康路,东至新晋祠路范围内户籍、住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2.区第二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化肥一巷、二巷、三巷、四巷、五巷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罗城巷、太原市工贸学校宿舍区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③户籍在金胜镇石庄头村、罗城街办棘针村、寺底村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3.区第三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

①北起义井街,南至义井南三巷,西起义井村地界,东至晋祠路,户籍、住址均在此范围的适龄儿童, 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义井南三巷(含化工七小区以北、以东所有范围),南至西峪东街,西起新庄路,东至晋祠路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③户籍、住址在南堰村地界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4.区第四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

原则上只招收阳光汾河湾小区业主子女。


5.区第五实验小学校学区范围:

原则上只招收明太原县城安置小区(吉祥小区、如意小区)业主子女。


6.区第六实验小学校(青年路小学吴家堡校区)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吴家堡村地界,南至南中环,西起晋祠路,东至滨河西路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保利梧桐语、梧桐院、国雅城、万科金域蓝湾1期、2期小区业主子女(注:以上小区配建学校即为青年路小学吴家堡校区)。


7.区第八实验小学校(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兰亭校区)学区范围:

原则上只招收兰亭御湖城西区、兰亭熙园小区业主子女。


8.区一电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电西巷,南至原一电厂区南门,西起太原绕城高速,东至晋祠路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太洗街,南至电校范围以北,西起晋祠路,东至环湖东路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9.太原市第五实验小学学区范围:

①户籍、住址均在北起义井南三巷,南至兰亭御湖城东区(含东区),西起北堰村地界,东至新庄路(63中小胡同),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②户籍在上冶峪村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2
镇(街办)小学学区划分


各镇(街办)小学招生以服务本村户籍的居民子女为主。其中:金胜学校小学部学区范围:

1.金胜镇所属行政村回迁楼;

2.户籍、住址均在北起南中环,南至古寨村,西起武家庄村,东至滨河西路(不含阳光汾河湾小区)的适龄儿童就近进入该校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


晋源区
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迎泽区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进行,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教基厅〔2019〕2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及《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入学原则

1.坚持公平普惠原则。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数量、分布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入学招生计划、划分入学范围,为每一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小学学位。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进行招生,在招生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小学义务教育。各学校不得采取或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3.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工作体制

迎泽区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和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部署,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区小学入学实施方案,区属各小学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产)权证》;③《出生医学证明》;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供: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②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监护人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③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④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我区小学入学的,入学报名时需提供:①《居民户口簿》;②在本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③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且工作满一年的证明材料(时间截止2018年4月30日前);④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⑤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四、学区划分

1.划分原则: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小学学区范围。

2.划分办法: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道路、街巷、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3.进行公布: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格式,将已确定的本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学区范围。

五、入学办法

2019年我区小学一年级入学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的方式进行,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实行学区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各小学要制定适龄儿童入学具体操作办法,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一)公办小学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学区对口小学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区对口小学招生计划的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直系亲属系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即: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且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与适龄儿童本人同在一个户口簿上。

2.“人户分离”及集体户适龄儿童入学

(1)区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都在本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学区对口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但不得择校,若确需在实际居住处入学的,必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本人有效房屋产权证,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区适龄儿童入学分布情况统筹考虑,如有空余学位则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3)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①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确无住房的,监护人要提供在集体户所在单位工作的有效证明,由集体户户籍所对应学区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但属于有房户,监护人需提供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入学,但不得择校。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各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依次有序接收。

(2)随迁子女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区教育局将根据全区总体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入学,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但不得择校。

4.阳曲、娄烦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迎泽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确需在居住地入学的,网上报名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全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残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号)文件执行。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

(二)民办小学

1.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区属民办小学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核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区域内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需求数量,科学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民办小学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组织进行招生。

3.原则上区属各民办小学校应在迎泽区范围内招生。确需跨区域招生的,由学校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和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招生计划,纳入生源地统一招生。区属民办小学均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招生计划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取。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六、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主要采用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免除了现场信息审核的环节。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详见并教基函〔2019〕27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工作的通知》)。区教育局根据入学报名情况,结合全区小学办学规模轨制,合理制定各小学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学区划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

(一)公布入学报名办法

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将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通过网站、公众号发布、社区张贴等形式,告知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本区小学入学工作具体方案办法、报名时间、需准备的各种材料等。

(二)组织入学报名

2019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7月7日。全区设立多个咨询服务点,方便家长就近咨询。区教育局接待室设在教育科,咨询电话0351—4159027,接受广大适龄儿童家长的咨询,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咨询点

地  址

咨询时间

迎泽区海边街小学

迎泽区海边街9号

7月1日-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迎泽区迎泽街小学

迎泽区新南三条6号

 迎泽区双塔南巷小学

 迎泽区双塔南巷30号

迎泽区小五台小学

迎泽区新城南街2号

(三)确定学区范围

入学报名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情况及各小学招生计划,确定学区划分范围。

(四)严格资料审核

各小学对学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材料进行系统审核,需要现场审核的,将通过发送现场审核短信息,安排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

(五)有序安排入学

各小学依据资料审核情况制定本校招生办法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有序安排本学区适龄儿童入学。对超出学校计划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通过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监护人孩子的入学信息,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小学领取入学通知书。各小学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办学特色自制富有个性化的入学通知书,并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时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统一均衡编班

2019年8月26日上午进行全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统一时间,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各小学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八)按时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完成后,各小学应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要求、规定程序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工作。要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制度,严格执行班容量规定,严格控制非正常转学。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加强风险评估,周密组织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迎泽区入学政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严格依规招生

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成立迎泽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严格依据国家、省、市规定招生办学。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招生,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

(三)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学生学籍管理,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逐校逐人审核”的办法进行。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

(四)落实公开制度

在招生工作中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五)做好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加强对学区内适龄儿童情况摸排,加强宣传,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六)加大改革力度

认真落实省、市文件精神,按照深化供给侧改革的要求,根据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布点和生源数量实际,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大力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实施优质带动,实现优势互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七)严肃执纪问责

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成立招生督查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附件:1.迎泽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迎泽区2019年各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3.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附件1

 

迎泽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1. 6月28日前,区教育局制定出台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计划。

2.7月1日—7日:全区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工作。

3.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4.7月10日—1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5.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6.7月14日—15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7.7月16日—17日: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8.7月18日—26日:教育局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9.7月27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10.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附件2     迎泽区2019年各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序号

校  名

计 划

序号

校  名

计 划

1

校尉营

4

19

小五台

4

2

桃  园

4

20

建设路

4

3

海边街

3

21

双  南

2

4

三  晋

2

22

狄  村

3

5

新  西

4

23

三实验

4

6

回  民

2

24

起凤街

2

7

双  语

2

25

双  北

6

8

双  西

6

26

一实验

4

9

滨  河

5

27

二实验

6

10

大南关

4

28

山水城

4

11

桃  南

6

29

松  庄

4

12

青年路

6

30

马  庄

2

13

迎泽街

3

31

王家峰

1

14

东  岗

4

32

港  道

2

15

并州路

2

33

孟家井

1

16

并  东

2

34

三  好

1

17

流沙坡

3

35

金太阳

2

18

朝阳街

4

36

服装城

2

 

附件3: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

产业园区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
工作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
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园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备案。


2、本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产)权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入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在五龙湾派出所登记办理);

②与阳曲产业园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在阳曲产业园区办理的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③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④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3
学区范围


阳曲产业园区基础区规划范围内以下小区:紫正园、府东六栋、优山美地、鑫四海、山水庭院、府东新天地、五龙湾海滨区、五龙湾阳光海岸、逸景公寓、金融花园、艺彩蓝湾、绿景未来城、欣中富丽城、龙景尚都、嘉地中心、政务大厅宿舍、意兴居、福居鸿光、龙腾盛世、民政局宿舍、东山雅居。


4
入学办法


(一)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登记。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1.手机端

在“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中点击“小学报名”模块。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太原市政府网站:

http://www.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完成后家长无需打印《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严禁跨县(市、区)在公办学校之间择校。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符的适龄儿童,确需在我区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我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指导意见统筹安排到本区或周边县区公办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指导意见由我区统筹安排到本区或周边县区公办学校入学,但不得择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四)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
注意事项


(一)凡2019年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二)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登记报名适龄儿童的户籍等信息进行比对。


(三)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登记报名期间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名登记时间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四)报名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监护人根据2019年全市小学入学政策规定和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五)根据市教育局安排,今年各小学要使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系统”组织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未经“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咨询地点:太原市阳曲县锦绣大街69号724室(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事业服务中心)


咨询联系人:康文娟

咨询电话:0351-2925857;15834165666


阳曲产业园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5日


2019年太原市

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月21日前:出台《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96月26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台本地区小学入学实施办法、各小学招生计划、学区划分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7月1日—7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四、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五、7月10日—1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六、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七、7月14日—15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八、7月16日—17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九、7月18日—26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十、7月27日:全市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7月27日或8月26日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2019年

唐槐产业园区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管委会同意,现就做好2019年唐槐产业园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
工作原则


1、公平普惠原则 将唐槐园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2、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程序规范原则 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服务企业原则 做好辖区内骨干企业骨干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
工作体制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2019公办小学入学工作在管委会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和九一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入学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备案。


3
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唐槐园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产)权证》;

③《出生医学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入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①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在唐明派出所或教育园区派出所登记办理);

②与唐槐园区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

③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④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4
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的原则划定学区范围。


(二)划分办法

1、唐槐产业园区九一学校就学范围

①唐槐产业园区所辖九个社区(城西、南黑窑、南畔、鸿洋、龙飞、下庄、圪塔营、化章堡、杨庄)居民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唐槐产业园区唐明派出所,以龙盛街、昌盛东街为中轴线,住宅(房产证)位于街北居民的适龄儿童。

③入区企业职工适龄子女:以龙盛街、昌盛东街为中轴线,位于街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业务骨干职工子女。


2、唐槐产业园区九一学校唐槐校区就学范围

①户籍在唐槐产业园教育园区派出所居民的适龄儿童。

②户籍在唐槐产业园区唐明派出所,以龙盛街、昌盛东街为中轴线,住宅(房产证)位于街南居民的适龄儿童。

③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④入区企业职工适龄子女:以龙盛街、昌盛东街为中轴线,位于街南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业务骨干职工子女。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唐槐产业园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适龄儿童,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小学入学登记报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5
入学办法


(一)符合入学条件、需在本区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下载安装登陆“我的太原”城市智能门户APP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二)“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计划招生数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三)跨区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


(四)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无房户凭房管局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房产证,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协调本区或周边公办入学,不得择校。


(六)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
入学流程


(一)公布政策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2019年唐槐产业园区小学新生入学实施办法》在示范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和学校、社区等通过发布或张贴公告等形式公布。


(二)招生计划

2019年唐槐产业园区九一学校小学一年级招收10个班;九一学校唐槐校区小学一年级招收10个班。唐槐产业园区2019年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共20个班。


(三)入学报名

1、凡2019年入学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论选择公办小学还是民办小学,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选择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小学。


2、适龄儿童个人的关键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社区、住址等要真实有效。系统将对登记报名适龄儿童的户籍等信息进行比对。


3、信息提交后,注册人可在登记报名期间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名登记时间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4、报名登记结束后,通过网上审核,学校将适时向符合录取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人发送入学通知。需现场审核的,不必到学校排号,注册人将收到学校发出的预约审核通知,请监护人根据2019年全市小学入学政策规定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携带有关材料在预约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根据市教育局安排,今年各小学要使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系统”组织进行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报名工作。未经“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系统”报名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四)资格审查

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将对唐槐园区2019年小学入学报名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小学入学招生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坚决杜绝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五)通知入学

2019年7月27日发放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7
其它工作


(一)均衡编班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统一要求,2019年 8月 26日上午为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小学一年级均衡编班日,届时区人力资源部将派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家长代表等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


(二)注册学籍

适龄儿童入学工作结束后,各小学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小学新生办理学籍注册。为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控辍保学

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要严格按照太原市教育局相关要求制作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的法律意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者造成辍学的,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


8
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为确保今年小学入学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唐槐产业园区2019年小学入学工作组,组长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成员为人力资源部和九一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及时解决和答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受理的投诉,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按要求做好小学入学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办学秩序。

区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市教委和各项招生政策的要求,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工作流程,按规定的入学方式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严禁在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三)落实公开制度,强化执纪问责。

示范区唐槐园区小学入学工作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渠道公开、入学结果公开,使学龄儿童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坚决杜绝小学入学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实行问责,严肃处理。


咨询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龙盛街21号912室(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咨询电话:13403435255   (区人力资源部)

              0351—7171791  (区九一学校)

监督电话:0351—7966095  (区人力资源部)


2019年太原市

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月1日—7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二、7月10日—17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三、7月10日—11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四、7月12日—13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五、7月14日—15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六、7月16日—17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七、7月18日—26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八、7月27日:全市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九、8月26日:九一学校和九一学校唐槐校区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古交市教育科技局

2019 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要求,依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古交市2019 年小学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1
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原则

将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 名适龄儿童提供小学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市教科局根据学校布局、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确定各小学招生计划,划定各小学学区范围,解决我市适龄儿童入学学位,让全市适龄 儿童上学不择校、不求人。任何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 选拔新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表彰奖励证书或是否上过学前 班作为小学入学的依据。


(三)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古交市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招生纳入教科局统一管理,与公 办学校同步招生。


2
工作体制

2019 年我市小学入学工作在古交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太原市教育局指导下,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各小学、九年制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3
报名条件

1.凡年满 6 周岁(2013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 年 4 月 30 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
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

2019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具体办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19 年 7 月 1 日 8:00 至 7 月 7 日 22:00。

2.登记对象:年满 6 周岁(2013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 的适龄儿童。


3.登记材料: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9 年 4 月 30 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 年4 月 30 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 年4 月30 日前连续缴纳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4.登记办法:

2019 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 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1)手机端

在“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中点击“小学报名”模块;

(2)电脑端

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太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完成后家长无需打印《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二)学区划分

网上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市教科局根据登记情况,结合各小学布局及办学条件,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的原则,合理调整各小学学区划分(见附件2),根据教科局下发的各小学招生计划,报太原市教育局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招生范围。

(三)报名审核

1.报名审核时间:2019 年 7 月 10 日—17 日。各小学、九年制学校、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任何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后组织报名审核工作。具体时间安 排为:

乡镇小学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7 月 10 日;

户籍或房产在学区的市区适龄儿童:7 月 11 日-12 日;

自愿选择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的适龄儿童:7 月 13 日;

治沉户、折迁户、户籍或房产不完善的市区适龄儿童:7 月15 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 月 16 日;教科局统筹安排时间为:7 月 18 日-24 日;

教科局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7 月 25 日-7 月 26 日;


2.报名审核办法: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坚持“户籍所在地与 实际居住地一致”、“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  合理安排。全市各小学、九年制学校、德慧智教育文化学校要严 格按照规定时间、划定的服务范围及相关要求进行。


农村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以及在乡镇务工的随迁子女在规 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乡镇学校报名。


市区学校:

(1)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或实际居住 地(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在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到对口小学直接报名审核。

各市区学校不得将无户无房的学生编入有户或有房的学生名 单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学校取消审核资格,学生返回户籍所在地 就读。


(2)户籍、房产均不在学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到户籍所在地小学入学报名,对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入学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 由其监护人到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报名审核,按下列办法统筹安排:


①若租住区域对口小学在安排完证件符合要求的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按下列次序安排:残疾儿童(领证时间次序)、治  沉户、拆迁户子女(安置时间顺序),由教科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不得择校。


②其他无房、无户适龄儿童,按古交市 2019 年小学入学无户无房学区划分,教科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③在古交五小、八小学区内租住的适龄儿童,也可直接到上 述两所学校报名审核。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按照(2)②中办法安排,不得择校;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原则上回原籍就读,确有困难的,由市教科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适龄残疾儿童。视力、听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到太原市盲童学校、聋人学校报名,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到学区内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市内智障儿童应尽量到一小、四小、七小培智班就读;对无法到学校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学校要安排教师送教上门,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学区内残疾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动员工作,确保残疾儿童入学率达 90% 以上。


(5)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教科局统筹安排。


(6)未网报的适龄儿童由教科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得择校。


报名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报名审核期间,市教科局安排相关人员进校现场督查。学校审核结束后,教科局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将对各小学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资格至少 10% 进行抽查。


(四)发放通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小学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格式、统一时 间发放小学入学通知书;小学入学通知书由校长签发。


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统一为 2019 年 7 月 27 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均衡编班

2019 年 8 月 26 日上午为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

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凡 2 轨以上学校均要严格按程序要求实行均衡编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编班结束后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六)注册学籍

各小学完成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小学 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的要求加强学籍注册与管理,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入。


5
工作要求

1.强化政治意识。各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要加强舆论引导,精心组织宣传, 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强化服务意识,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地解读我市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切实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严格落实责任。为保障新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成立 2019 年小学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峰杰(市教科局副局长)

成 员:闫志平(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股长)  

张建新(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副股长)

康鸣凤(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干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及教育股。办公室主任闫 志平。


各学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6 月 30 日前报普及教育股备案),严格履行法定责任,认真组织做好小学入学的各环节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3.严格公开制度。市教科局及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咨询渠道公开,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4.加强控辍保学。乡镇、街办人民政府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 责任,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将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各学校要完善小学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的法律意识,营造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适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乡镇、街办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守工作底线。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 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教科局要组织普教、督导等股室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和“钱学交易”等违规违纪行为。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对在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违规操作或借机谋取私利的学校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科局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


6.做好咨询接待。各学校在小学入学工作期间要设立接待室, 公布咨询电话,并选派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提供良好的接待和咨询服务。市教科局也将在普及教育股设立接待室,咨询电话:0351--5214670。


附件:

1.古交市 2019 年小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2.古交市 2019 年小学学区划分表

3.古交市 2019 年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花名表

4.古交市 2019 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名单

5.古交市 2019 小学入学工作督查组名单


附件 1:

古交市 2019 年小学入学招生计划一览表



附件 2:

古交市 2019年市区外学校学区划分表



古交市2019 年市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表



附件 3

古交市 2019 年小学新生报名登记花名表


学校: 年 月 日


附件 4

古交市 2019 小学入学资格审查组名单


组 长:李峰杰(市教科局副局长)

副组长:闫志平(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股长)

成 员:艾安东(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建新(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副股长) 康鸣凤(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干事) 杨晋芳(古交四小副校长)

殷旭燕(古交三小副校长)


附件 5

古交市 2019 小学入学工作督查组名单


组 长:王永刚(市教科局工会主席)  

副组长:艾安东(市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成 员: 郭小冬(市教科局安全监察股副股长)

殷建杰(市教科局人力资源股副股长)

张建新(市教科局普及教育股副股长)


阳曲县

2019年小学入学招生政策


县直中小学校、乡镇联校(中学)、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 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太原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 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制定阳曲县 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1
工作原则

按照“公平普惠、属地管理、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为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继续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确保接受义务教育。经我县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要纳入全县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县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或 变相采取考试、考核、测试等方式选拔新生,不得以各种竞 赛成绩、各类考级证书、表彰获奖项目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 件或依据。


2
组织领导

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成立 2019 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荣素青

副组长:闫步浩   王光明   白永平   郭虎珍 康理锋 张保忠         温希荣

成 员:冯利勇  王戊中  魏晋军  郭元珍  董素珍张全贵 胡俊青 县直中小学校长、乡(镇)联校长、乡镇中学校长和阳曲县致远实验小学校长、太原市阳曲县龙城双语 实验学校校长、太原市阳曲县北京新学道学校校长、太原市 阳曲县马蹄莲中学校校长、太原市阳曲县龙兴学校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科。

县直学校、各乡(镇)联校(中学)、民办学校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3
招生办法

(一)县直小学

1、学区划片、招生对象、报名要求

第一学区:东起北郑村(含北郑村),西至阳曲宾馆沿南坡街到黄寨桥,北至首邑北路两侧,南至北同蒲铁路。凡属 第一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城东路小学。


第二学区:东起阳曲宾馆(含阳曲宾馆)沿南坡街至黄寨 桥,北起黄寨桥沿首邑北路两侧至交通局十字路口,西至首邑 南路以东,南至北塔地公交站。凡属第二学区的县城居民户 适龄儿童入新阳街小学。


第三学区:北起黄寨村(含黄寨村),南至三眼洞铁路桥, 西至南河公园,东至首邑南路(含北塔地、青龙新区)。凡属第三学区的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入阳兴小学。


2、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2019 年 7 月 10 日--1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3:00-6:00。须持“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学区到指定学校报名。


3、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

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 报名入学。

(1)非县城居民户适龄儿童,其直系亲属在县城有房屋产权证的,按县城居民对待,实行划片入学。上述适龄儿童可在 2019 年 7 月 10 日---11 日,按学区到指定学校报名。


(2)乡镇适龄儿童,若本村有学校原则上在本村学校入学。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需出具务工单位证明并经本 村村委确认盖章,待县城小学有空缺学位时统筹考虑,但不得择校。


(3)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子女, 原则上统一入县教育局指定小学就读,但不得择校。


上述(2)、(3)两种情况适龄儿童,如确需在县城小学就读,可提前准备好申请及“四证”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 17 日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报名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3:00-6:00。适龄儿童入小学的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还须提供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 年 4 月 30 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 年4 月 30 日前办理);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需提供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将视具体情况,若县直小学学位满额后,就近安排在中社小学就读。


4、相关说明

(1)年龄:凡 2013 年 8 月 31 日及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 限的义务教育。

(2)户籍:以适龄儿童 2019 年 4 月 30 日以前的户籍为准。

(3)住房:以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为准(直系亲属系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租房合 同或协议不能作为县城居民户的固定住所认定依据。


(二)乡镇小学

以乡镇联校为主体,原则上所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到就 近的小学入学。报名时间及条件参照县直小学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

1、县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办法:依据生源情况、交通便利、历史衔接、寄宿条件,原则确定县城初中学校入学办 法。县城居民(有县城户籍)或在县城有住房(有房产证或 购房合同)的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二中。无县城户籍和住房的 小学毕业生入阳曲三中。


2、对口直升:黄寨、高村、东黄水、西凌井、北小店、 杨兴联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对口直升阳曲三中;侯村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侯村中学;大盂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首邑学校;泥屯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泥屯中学;凌井店联校小学毕业生对口直升凌井店中学。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学生、 本县户籍异地毕业回县参加分配的学生和乡镇联校小学毕业生因故需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的,请务必于 7 月 26 日至 8月 6 日,带户口簿(户主和学生)、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小学毕业证、监护人用工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2019 年 6 月 30 日前连续缴纳 12 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 年6 月 30 日前办理)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申请报名登记,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分配入学,但学生不得择校。


4、凡出县就读和乡镇回县城就读的学生必须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各中学为出县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的其它情况


1、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县教育局安排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县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太原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方案》(并教基字〔2016〕3 号) 文件执行。


2、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县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1、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函〔2019〕2 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19〕28 号)文件要求,县教育局把县域内民办中小学的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本县统一管理,确定招生 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和全市公办学校入学工作同步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方式。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学校。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未经网上报名的 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不能建立学籍。


登记时间与方法:

1、2019 年全市小学入学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登记时间为 7 月 1 日 8:00 至 7 月 7 日 22:00,监护人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 应用程序并注册后,通过手机或电脑端均可进行报名登记:


手机端:在“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中点击“小学报名”模块;

电脑端:太原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太原市政府网站:http://www.taiyuan.gov.cn 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温馨提示:报名登记完成后家长无需打印《太原市小学入学报名登记表》。


2、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 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3、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进行,网报时间为 8 月 1 日 18:00 至 8 月 5 日 18:00。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网址为:http://jyj.taiyuan.gov.cn。网上报名完成后,学生及其家长必须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获取《2019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


4、全县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报名情况。当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全部 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招生计划人数的30%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0%通过自主招生方式录 取。


5、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适龄儿童,县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 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 校。


6、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 3 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 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空缺招生名额转为自主招生计划。


7、学校自主招生

(1)已选报民办初中学校参加电脑随机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所选报学校的自主招生。任何民办初中学校不得招收网上报名时未选报本校的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学 籍注册。


(2)各民办初中学校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招生 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县教育局备案。


(3)参加各民办初中学校自主招生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2019 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表》和《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到所选报的民办初中学校办理自主招生相关手续。


(4)各民办初中学校应在规定的自主招生时间结束后3 日内通知学生及其家长自主招生结果,并为被录取的学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8、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 自愿选择到本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资料报送县教育局审核备案(纸质资料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上报 电子版)。


(2)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 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 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初中公办学位。自愿选择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但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小学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4
工作要求

(一)公示公开

2019 年 7 月在县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及阳曲县政府网、阳曲电视台、《今日阳曲》、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或媒体进行政策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接受监督。各学校要设立咨询接待办公室,咨询解答并处理有关问题。要向广大学生及其监护人宣传我县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广大学生家长针对子女的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学校。严禁学 校和教职工以不同方式对全县招生政策进行歪曲性、误解性、煽动性宣传,对由此而产生的负面影响严肃追究相关人 员责任。


(二)规模控制

根据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办学标准,严格控制起 始年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大班额问题。小学一年级每班为45 人,初中一年级每班 50 人。全县中小学均按此规定执行。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


 (三)规范民办招生

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 理由提前组织进行报名、面谈等招生工作,不得招收未经网 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加强控辍保学

我县要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并纳入考核体系,按照 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 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五)加强学籍管理

充分依托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对不符合转学规定、 在校生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


(六)落实公开制度

各学校要切实做到“六公开”,即入学办法公开、入学学区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入学结果公开、 咨询渠道公开,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七)强化执纪问责

以《太原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知》(并教基函〔2019〕29 号)为指导,县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 纪律要求,组织基教、监察、督导等部门工作人员成立督查 组,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各种违 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八)全县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于 2019 年 9 月 1 日正式开学。


附件:1、2019 年阳曲县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2、2019 年阳曲县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 1


2019 年阳曲县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6 月 28 日前:出台《阳曲县教育局关于 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7 月 1 日—7 日:全县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登记。


三、7 月 10 日—17 日:公办小学组织小学入学材料审核工作。


四、7 月 10 日—11 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 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


五、7 月 12 日—13 日:民办小学组织自主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六、7 月 14 日—15 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名单。


七、7 月 16 日—17 日:县教育局对民办小学未录取适龄儿童进行统筹安排。


八、7 月 18 日—26 日:县教育局审核各小学录取学生情况。


九、7 月 27 日:全县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8 月 26 日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附件 2

2019 年阳曲县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7 月下旬:县教育局出台本县招生入学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7 月 25 日:公布县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8 月 1--5 日:县教育局组织公办初中报名和填报志愿工作;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进行网上统一报名。


四、8 月 6--18 日:县教育局组织完成公办初中入学工作; 民办初中学校完成电脑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工作。


五、8 月 19 日--20 日:完成民办初中学校未录取学生统筹安排及公办初中入学名单审核工作。


六、8 月 23 日:全市公办初中和民办初中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七、8 月 26 日:初一新生报到,中小学衔接教育。


八、8 月 28 日上午:组织进行初一新生均衡编班工作。



清徐县2019年

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清徐县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教基〔2019〕2号)精神,并结合我县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经县政府同意,现提出我县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工作原则

(一)公平、普惠的原则。将全县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保障其按时接受义务教育。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试、就近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入学制度。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符合条件和划片范围要求的可在居住地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或者变相采取面试、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等级证书作为小学入学的条件,不得以学前班或培训学校成绩为依据招收学生。


(三)学区覆盖辖区原则。教科局、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按照太原市小学招生入学报名登记信息为依据,对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等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安排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在入学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学区覆盖辖区内所有居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学位。


(四)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的原则。教科局和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准确掌握“五证”齐全的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务工随迁子女按时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2
工作体制与职责

体制:

2019年全县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在县政府、教科局领导下,乡镇学校由各学区、各学校具体按《清徐县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县直小学在教科局统筹下实施。


职责:

(一)教科局基教科

1.基教科负责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我县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科学、合理划分小学学区范围,向社会公示招生计划、划片范围、实施办法等政策,监管各小学按照规定做好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2.基教科负责在小学入学报名信息库中的报名数据按划片范围发放给乡村学校,由学校进行报名验证审核;县城学校范围“户房一致”的由基教科综合窗口利用报名登记系统后台户籍数据进行比对确认,涉及“户房分离”、“务工随迁子女”的由基教科综合窗口进行现场验证审核后安排入校。


3.本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由基教科综合窗口负责验证、核查后统筹安排入学。


4.组织全县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报名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现场报名登记、验证和安排入学事宜。


  • 监察室职责

 局监察室会同基教科,对全县各小学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乡镇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1.根据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信息,对本辖区小学入学报名进行初审、现场审核、终审和入学安排。


2.组织本区域内因特殊原因未进行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同步进行现场报名补登记、验证和安排入学事宜。各学校要按照规定做好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确保本辖区学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3.组织好各学校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好“双轨以上”学校新生的均衡编班工作。


(四)县直小学校

1.接收由局统筹安排的新生;

2.负责对局分配的新生进行入校初审、终审工作。

3.组织好各学校新生入学仪式和幼小衔接教育。

4.组织好本区域内所有分配学生的均衡编班工作。


3
报名条件

凡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按时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教科局基教科备案)


4
工作流程

(一)政策公布

教科局按照市局的统一时间和要求,6月28日开始在全县小学、幼儿园、人口聚集场所广泛宣传《2019年清徐县小学入学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核通告》,告知全县适龄儿童家长小学免试入学工作政策、入学报名网上登记时间、网址、操作程序及入学资格现场审核等事宜,并公布咨询电话5722804(县局基教科),安排专人接待家长的咨询,6月30日前,通过“清徐教科”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生入学计划、划片范围、招生办法,尽可能扩大信息的覆盖范围。


  • 报名登记

2019年小学入学报名信息登记全部实行全市统一网上登记。7月1日—7月7日全县进行适龄儿童的入学报名网上登记。家长需用手机下载安装“我的太原”APP应用程序并实名注册认证后,通过以下三种路径进行小学入学报名登记:

(1)手机端:在“我的太原”手机应用程序中点击“小学报名”模块;

(2)电脑端:太原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3)电脑端:太原市政府网站:

http://www.taiyuan.gov.cn点击“小学报名”系统。

各学校要建立招生入学咨询服务台,帮助家长解决登记难题。农村边远学校根据家长需求实际情况可帮家长提供登记服务,但一定要家长做好实名认证。


  • 生源摸底、划片范围调整及实施办法公布

6月下旬,结合我县学校划片实际,按照“尊重历史、注重衔接、就近入学、合理划分”的原则,根据幼儿园大班生源分布情况做好学校招生计划;根据学校位置、交通状况,依据道路、街区、门牌号、村组等为每一所学校合理调整片区范围。6月28日前,出台本县小学招生计划、划片范围和招生入学实施办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四)入学资格现场审核

7月10日-11日:各乡镇小学、金川小学负责符合本区域条件适龄儿童的入学资格审核;准备在实验小学、文源小学、紫林路小学、西城实验小学、南城实验小学、陈庄小学等六所县城范围小学入学“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统一在紫林路小学进行现场验证审核(“户房一致”的今年不再现场审核,利用信息登记中的公安户籍系统自动审核比对确认)。


7月12日-13日:在紫林路小学综合审核窗口进行“非本县外来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


7月14日:在紫林路小学综合审核窗口进行“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经户籍所在地学区调查属实后签注意见(学区审核集中办理时间为7月10日— 11日)。


7月15日—16日:教科局汇总分析生源分布并按招生办法做好新生预分配及公布工作。


7月18日—26日:教科局对全县小学招生情况进行审查汇总。


(五)入校审核与报到

各学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入校报到工作可与7月10日—7月11日入学资格现场审核一并进行(招生轨制为单班的小规模学校可在提供网上登记服务时同步完成);县城户房分离、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和本县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由教科局审核后分配到各学校报到。县城各学校入校审核和报到时间统一为7月17日到18日,由学校进行初审和终审,并发放入学通知。各学区、县直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在7月22日将各小学的报到人数统计汇总表(附件二)发到tyqxjyk@163.com邮箱。


(六)招生审查

7月23日-7月25日,县教科局和各学区在规定时间对所属小学招生报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为:学区、年龄、班容量等,各校严格禁止私自招收不符合本校划片范围、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七)公布招生花名

7月29日,由各学校公布正式入校学生花名。


(八)均衡编班

2019年8月26日上午为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均衡编班日。我县招生规模达到两轨以上学校都要实施均衡编班。均衡编班原则是:统一办法,学校组织,严格纪律。届时,各学校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注册学籍

各学区小学在组织审核工作时,可同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县城学校在入校报到时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方便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开学后,9月15日前,各小学要及时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完成与县、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对接,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县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残疾儿童要按此要求做好招生和学籍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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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具体办法

(一)已履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 安排学位顺序: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划片招生,依序安排” 的入学办法,即:在学校划片范围内,按照招生计划,依据户籍、购房条件、进城务工等类型顺序逐次安排入学,待学位计划满足后,剩余部分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空缺学位。每个入学片区安排学位顺序依次如下:


(1)本县户房一致:户籍所在地址(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按照户口本居住地址一次性全部安排到已划分对应学区学校入学(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直系亲属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在同一户口内(下同)。


(2)本县户房分离: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在提交购房手续(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和交款财务凭证)后按照购房居住地址及购房时间顺序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不得择校;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二手房提交购房协议及购买人近半年来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能充分证明的凭证),由教科局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依据凭证提供的地址及购房时间顺序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3)单迁户(户主为非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落户时间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不得择校。


(4)集体户户籍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有正常房产手续的按房产地址安排入学,无正常房产手续的,按集体户首页信息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落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5)在我县购房的非本县户籍随迁适龄儿童,按购房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不得择校。


(6)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监护人不同户,申请以直系亲属、监护人住址为条件入学的,需提供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历史成员信息表”确认直系关系后,在房产地址区域对应学校学位空缺的情况下依次安排入学,在无空缺学位时由教科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7)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在“五证”齐全的情况下,按居住证办理时间为序逐次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8)本县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区调查核实后,根据县城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在务工居住地缴纳社保(五险)的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纳入(7)条优先安排。在安排了(1)-(7)生源后,学校计划还有空余学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解决空额学位。电脑派位后剩余适龄儿童由教科局统筹调配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2. 审核提供证件及有关说明:

审核所需提供证件材料:

(1)本县户籍“户房一致”的适龄儿童须准备《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经接种部门查验的《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县户籍“户房分离”(即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在准备好“第1项”材料的基础上需再准备:父母或直接监护人名下的《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编号页、信息登记页及盖章页复印一式两份)或原始购房合同和盖有财务专用章的交款凭证一式一份;未过户的“二手房”需再提供购房协议及购买人名下近半年来的水、电、暖、气等盖有财务章的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充足理由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县户籍在县城务工租房居住的,需提供“一表五证”,即:经户籍所在地学区审核盖章的《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随迁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见附件三)一式一份、《居民户口簿》(住址页、户主、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租房协议和社区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动用工合同》(2018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及近一年来在县城务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有务工社保的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安置办法相同)、《出生医学证明》和经接种部门审核的《预防接种证》等五证(原件及复印件)。


(4)非太原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准备“五证”: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户籍《居民户口簿》、务工人员在本县满一年的《居住证》(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务工人员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9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8年4月30日前办理的)、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和经接种部门查验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适龄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特教就读条件的在提供上述对应材料的基础上还需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等各类优抚对象随迁子女在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有关说明:

(1)学校对所提供证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核:户籍住址是否为本校片区范围,《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出生日期是否符合要求、《预防接种证》是否经过所在防疫部门进行接种审核,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领取居住证时间、房产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由招生学校审核原件后收回相关证件复印件。


(2)房产手续复印:房产证编号页、信息登记页及盖章页复印(交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房产部门核查备用);购房手续包括购房合同及交款财务发票(交一式一份)。


(3)房产未过户的二手房手续复印:购房协议及购买人名下近半年来的水、电、暖、气等有效缴费财务凭证(至少两种以上复印一式一份)。


(4)接种证审核复印:需所居住地防疫部门审核(是否接种完全,有无漏种)后复印一式两份,一份审核时交,一份入校时交学校。


(5)出生医学证明审核复印(一式一份)。


(6)正在开发但未竣工或未整体入住的小区不列入学划片安排保障范围。


(7)生源集中的热点学校范围的适龄儿童可提出书面申请到非热点学校就读,非热点学校范围的适龄儿童不得申请到热点学校就读。


(8)凡自愿申请到民办学校入学就读,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安排公办学位;未被录取的县教科局可提供公办学位,但不以原划片范围安排学位,要根据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就学,不得择校;根据市级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规定,凡离开我县就读外地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不得在本县空挂学籍。


(9)清英双语学校属县属民办学校,小学部为县政府购买的公办学位。划片进入进入清英双语学校小学部就读的与其他适龄儿童一样进行网上登记。县城北城区域(白石河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可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就读申请。


(10)涉及县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入学按已有政策进行入学安置。


(11)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户籍不在我县的本市外县区户籍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我县入学的要具备在本县购房居住等条件,由教科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任何公办、民办学校除正常“五证齐全”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外,不得跨市、跨区招生,民办学校确需跨区招生的需经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同意后方可纳入本县入学管理。


(二)未完成信息登记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如在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报名信息登记,家长可于7月14日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紫林路小学进行现场登记、审核,由教科局工作人员审核后报名,由教科局安排完已进行信息登记的生源后,按照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所带证件及复印件与上述第(一)条相同。未经报名登记、审核的学生无法正常入学,各校不能建立学籍。


(三)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适龄残疾儿童可持残疾证到我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具备普通学校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也可到学区内小学随班就读,按照清教科字〔2016〕49号文件精神,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残疾适龄儿童。


对于有实际困难的留守儿童以及家庭遭遇特殊变故等的适龄儿童,在有学位的情况下,由教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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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和纪律
  • 强化政治意识

基教科、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做到“六公开”,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将小学入学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坚决落实底线要求,依法依规制定工作方案、入学招生办法,完善相关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周密组织部署,加大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招生办法、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招生程序、入学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确保2019年小学入学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局长任副组长、分管局长负责、教育、纪检相关人员参与的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学区、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清徐县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2016-2020)》(清教科字〔2016〕138号)组织好本区域的小学招生入学各项工作,组建机构、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全面阳光招生,在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基础上按照招生计划和标准班额均衡编班招生。各学校在小学招生期间应建立咨询接待服务,选派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要严格按照片区要求审核、按入学结果发放通知书、组织均衡编班、注册学籍。


(三)加强控挫保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村委会、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全力配合学校,按照清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徐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要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落实联保联防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控好源头,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各学校要根据县教科局统一安排,落实和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通知书加入控辍保学法律规定和追责说明,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义务教育落实到位。形成失学和辍学的要加强教育和责令改正,保证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监护人要带县级以上医院病例,向县教育部门申请备案。无正当理由造成失学的,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守工作底线

任何学校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年龄(201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借机乱收费;严禁非正常跨区域招生;严禁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学生入学;严格举办各种名目的变相实验班、重点班。


(五)强化执纪问责

全县各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县招生纪律要求。要根据招生条件,严格审核,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乱招生现象发生。县直学校的招生要严格执行县局规定,不得随意接收未经教科局审核准许的非本区域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入本校就读。全县小学一年级新生班容量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超过45人。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在入学招生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守岗位、严格按规定审核,执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纪律原则严格把关,局监察室会跟踪督查,对招生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操作或借机敛财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县教科局入学招生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 询  电 话:0351—5722804

监督举报电话:0351—5722241

附件一:2019年清徐县小学入学工作时间表

附件二:清徐县2019年小学新生报到汇总表

附件三: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随迁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


附件一:

2019年清徐县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表


一、2019年6月28日:教科局公布《清徐县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报名信息登记与资格审核通告》。


二、2019年7月1日—7月7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信息网上登记、教科局出台2019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三、2019年7月10—7月16日 :各学区、各乡村学校、教科局组织入学资格审核(7月10日—11日为各乡村学校入学资格审核;县城户房分离的儿童信息审核;7月12日—13日县城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7月14日本县进县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其他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审核;7月15日—16日基教科汇总分析生源分布,进行县城学校新生预分配)。


五、2019年7月17日-18日:县直学校预审和终审招生花名,发放通知书并组织学生入校报到。


六、2019年7月23日—25日:教科局组织全县招生审查汇总工作。  


七、2019年7月29日:县城学校统一公布入校正式花名。


八、2019年8月26日:全县一年级新生统一均衡编班。


附件二:

清徐县2019年小学报到人数统计汇总表


单位:         (中心)学校


附件三:

清徐县乡镇户籍县城务工随迁申请入学调查审核表



附件:

清徐县2019年小学招生计划和划片范围


 


娄烦县

2019年小学入学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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