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太原新东方学校>学校活动>新闻资讯>正文

太原市教育局:关于民办中小学收费新政策问答

2020-05-12 14:08

来源:太原新东方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原市教育局、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行为的通知》,对民办中小学的收费时间及相应的公示制度作了具体规定。


各民办学校要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按照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以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按学期收取费用的学校要在本学期开学后收取;按学年收取费用的学校要在本学年结束时开始收取下一学年费用,不得早于8月;对新录取的学生要在下达《录取通知书》后开始收取费用;不得提前收取或跨学年预收。


各民办学校应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栏、公示牌等,逐项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时间、价格举报电话(0351-12315)等内容,严禁学校捆绑费用进行宣传并强制收取。


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督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各部门职责,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指导与监督,引导学校建立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行为,将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严肃查处。


问:
为什么要出台统一民办中小学收费时间的新政策?

答:
为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收费行为。



问:
新的收费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目前在校生是否按照新政策执行?是从今年秋季的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答:
新的收费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开始执行。也就是说,目前的在校生和今年秋季新招的新生都要执行。



问:
民办中小学如何确定是按照学年收费还是按照学期收费,是由上级部门确定还是学校确定?

答:
民办中小学是按照学年还是学期收费,是由学校自主确定的。我市的民办中小学一般是按照学年收费。



问:

如果遇到学校不执行新政策怎么举报?


答:
价格举报电话 0351-12315。


来源:太原教育

新东方太原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ty_xdf_cn

最新考试资讯、试卷解析、报班优惠、课程大纲及课件,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