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网>太原新东方学校>辅导>初中>正文

教育部:2020年前取消中小学生各类特长招生!

2018-03-07 14:39

来源:

作者: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通知》重点内容

  1、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2、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教育部介绍,近年来,中小学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妥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历史性突破,重点大城市基本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有效缓解了“择校热”。

  2017年,24个热点大城市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分别达到98.7%、97.0%。第三方大数据抽样显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和认可,群众满意度接近90%。中考改革探索了许多符合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操作性强的做法,基本构建了与新课程相适应的中考制度。

  教育部指出,《通知》旨在进一步解决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确保2018年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普通高中招生入学秩序更加规范。

  《通知》要求,要整体谋划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三个统筹,

  一是统筹制订招生入学办法,各省(区、市)要统筹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子女、重点大城市和市县招生入学工作。要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要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二是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入学,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三是统筹做好教育资源配置,依据区域内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合理规划布局中小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严格控制大班额、大校额,确保2018年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当前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通知》指出,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要结合实际,采取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可以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要逐步压缩特长生招生规模,直至2020年前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关于高中招生

  要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管理,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严格控制跨地市、县区招生的学校数量;依法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加强监管;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并严格控制比例;继续清理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尚未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等加分项目的地方,要从2018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执行;

  要加强命题考务管理,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定中考考试内容范围,研制招生考试试题,切实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要完善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和保密措施,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要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新东方太原学校欢迎您!

官方微博: @太原新东方

报班优惠:新东方太原学校培训课程>>> 

在线咨询: 新东方太原学校

添加太原新东方微信小助手(tyxdf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享受更多服务

太原新东方三墙路校区

新东方太原学校官方微信:(微信号:ty_xdf_cn

最新考试资讯、试卷解析、报班优惠、课程大纲及课件,请扫一扫二维码,关注我们的官方微信!

焦点推荐

版权及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含本网和新东方网) 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仅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转载稿的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见稿后在两周内速来电与新东方网联系,电话:010-60908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