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外国语学校等2所学校新校区住宿费标准确定
2021-08-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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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太原市发改委公示“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对太原市外国语学校等两所学校新校区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据太原市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相关《请示》,根据《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成本调查情况,参照同类学校收费水平,经研究,太原市外国语学校摄乐校区、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晋源校区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按居住人数、生均使用面积、设施配备等情况实行分类收费标准,一类每生每学期4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300元,从2021年新校区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上述批复,强调——
公办高中住宿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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