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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
2020-07-13 14:16
来源:太原教育
作者:
一、招生对象
具有本市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本市户籍和外地小学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根据晋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结合我市实际,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办法
2020年全市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凡没有选报民办初中学校的学生,将默认为选择公办初中学校。
网上报名在全市统一时间内,通过登录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aiyuan.gov.cn/)进行。每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有效对接。民办学校不得招收未经网上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直升入学
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当在具有本校小学学籍学生及其监护人自愿的前提下,接收本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就读。自愿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参加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二)注册入学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依随机派位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涉及直升民办初中学校直升以外的招生计划,按照此办法执行。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民办初中学校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录取结果审核
1.各民办初中学校要在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结束后3日内完成录取手续办理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2.各民办初中学校应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准确核对被录取学生的有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格式将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每页需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和《2020年太原市自愿选择民办初中学校申请表》报送审批地教育局审核。
3.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各民办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发放加盖本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4.凡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并签订正式协议的学生,县(市、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初中学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2020年太原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安排表
(1)7月初: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7月14日——7月18日:全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3)8月7日: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4)8月8日——10日:民办学校为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5)8月11日——12日:审批地教育局审核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6)8月13日——15日: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
(7)8月23日:全市统一发放初一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8)8月26日:初一新生报到,开展中小学衔接教育。
(9)8月28日:初一新生均衡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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